導讀:家人拉橫幅歡迎閆嘯天回家 到底是什么情況? “心懷感恩,我們依然愛你!”閆愛民一家用拉起的紅色條幅來表達自己的心情。
2014年7月暑假期間,當時還是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大一學生閆嘯天和同鄉王亞軍掏了兩窩共計16只小鳥并進行倒賣,經鑒定,其中14只小鳥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另外兩只為隼形目隼科動物。兩人因此分別獲刑十年半和十年。此案引發法律界熱議和公眾關注。紅星新聞也曾連續關注報道。
時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曾點評此案:“大學生掏鳥案”其實是一堂生動的“普法教育課”,反映出很多人野生動物保護意識的缺位和法律意識的淡薄。這次判決,也警示了潛在的盜獵者,增強了公眾對野生動物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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