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媒體:修橋人與官方說法出入較大 黃德義和親友建橋總投入超過13萬元。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黃德義私搭浮橋被判刑一事引發關注。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梳理黃德義的說法、該案《刑事判決書》以及官方回應發現
黃德義說法和官方說法出入較大
據媒體報道,2014年,黃和親友焊了十三條鐵皮船,搭建了一個浮橋,總投入超過13萬元。2018年10月,當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罰款并強制黃某拆除浮橋。2019年2月,他被當地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黃某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親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同年7月,當地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黃某等多人公訴至洮南市法院。同年12月,當地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黃某等18人構成尋釁滋事罪,分別處以有期徒刑兩年至拘役三個月不等,18人均適用緩刑,該判決已經生效。
針對此案,不少網友認為,盡管是私自建橋,但為當地村民帶來便利,最終18人被判刑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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