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男子申請返還27年前被扣黃金遭拒 背后原因竟是這樣讓人驚呆了。27年前,山東省棲霞市蘇家店村村民王好泉因涉嫌投機倒把罪,被棲霞市公安局扣押360余克黃金和700元現金。王好泉說
2023年2月10日,王好泉收到了由煙臺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煙臺警方則認為,王好泉的賠償請求并未超過法定時效,責令棲霞市公安局重新作出賠償決定。
煙臺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 2月14日,棲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該局法制大隊尚未收到《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收到后,該局將按照煙臺市公安局的決定辦理。
360余克黃金被扣押超27年,男子申請賠償被拒
今年60歲的王好泉稱,1996年2月7日下午,兩名陌生男子來到他家中,以快過春節需要現金為名,將隨身攜帶的一塊重約101.3克的足赤金塊和三塊共重約474克的含金量55%的金塊(折合足金260.7克)賣給他和同村的另一名村民。雙方完成交易沒多久,棲霞市公安局民警上門將其抓獲,并在另一村民家中搜出所購黃金。隨后,民警手寫了一份《扣押筆錄》,被扣押人處只有王好泉簽字。除黃金外,扣押物還包括“人民幣柒佰元整”。
他說,第二天一早,民警讓其自行回家。此后,他沒有接到過案件進一步處理的通知,黃金和現金也一直被棲霞警方扣押。
2022年8月,王好泉向棲霞市公安局提出刑事賠償申請,要求棲霞市公安局返還扣押的黃金。如不能退還黃金原物,則按照對本案做出處理當日的黃金市場價格計算,支付相應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