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老人漏結75元土豬肉被超市罰款 為什么被罰款?在高新區華潤萬家江南路店、海曙區翠柏路大潤發超市、鎮海莊市街道寧波1902萬科廣場的物美超市、高新區金沙奧特萊斯的永輝超市、沃爾瑪寧波四明中路分店等大型商超,記者看到,出口處均設置了自助收銀專區,顧客自助結賬后可直接離開。專區雖有工作人員值守,但顧客結賬的物品和小票是否相符,都只是“抽查”。
有網友通過寧波民生e點通群眾留言板投訴,10月21日晚上老人在位于四明中路上的三江超市購物時,因一件物品在自助收銀機上沒有掃碼,超市工作人員說這是偷盜行為,并要罰2萬元。老人說兜里沒這么多錢,只有3000多元,于是就把這些錢都轉到了這名工作人員的個人賬戶上。超市還讓老人簽了份協議,說是自愿的。
此事近日引發關注。事實究竟如何?這樣罰款合不合理?關于自助收銀,超市采取了哪些監管措施?作為消費者,又當如何自律?眾多網友熱議并追問真相。
隨著自助收銀強勢進入我們的生活,這樣的“漏掃”事件還真有一點“侃一侃”的意義。為此,上周記者一探究竟。
事件真相
原來是這樣的
記者首先聯系了這名投訴網友。他說,自己的丈母娘今年60多歲,平時經常去超市。近日,她在位于鄞州區格林生活廣場的三江超市四明中路店購物結束離開時,被超市工作人員攔下,并查出有一塊價值75元的“一號土豬肉”沒有掃碼。之后,該店工作人員便以老人沒有支付全部商品款項為由,要對老人處以2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