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老人為護孫兒砍傷鬧事者 改判無罪。5月1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海南“7旬老人為保護孫兒砍傷酒后鬧事者獲刑”一案當事老人楊成杰的辯護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王艷濤獲悉
“綜上,楊成杰在本案中的行為構(gòu)成正當防衛(wèi),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zé)任。”臨高縣人民檢察院稱。
楊成杰兒子楊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對于被認定構(gòu)成正當防衛(wèi)的結(jié)果,家人們感到非常開心。
“7旬老人為保護孫兒砍傷酒后鬧事者獲刑”案時間線
?2017年8月31日,時年70歲的老人楊成杰為保護孫兒,砍傷酒后鬧事者;
?2017年9月12日,楊成杰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因年齡超過70歲不執(zhí)行)、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019年7月,楊成杰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臨高縣檢察院審查不批準逮捕,隨后被取保候?qū)?
?2020年9月,經(jīng)臨高縣法院決定,楊成杰被逮捕;
?2020年11月,臨高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成杰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作出二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成杰有期徒刑8個月;
?2021年4月23日,楊成杰出獄,并開始申訴;
?2021年6月26日,海南二中院駁回楊成杰申訴;
?2021年11月16日,海南高院駁回楊成杰申訴;
?2022年6月23日,海南二中院對該案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判可能存在適用法律不當,裁判結(jié)果可能存在錯誤;
?2023年1月13日,臨高縣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
?2023年3月23日,臨高縣檢察院向法院申請撤訴;
?2023年4月19日,臨高縣法院裁定準許臨高縣法院撤回起訴;
?2023年5月19日,臨高縣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認定楊成杰構(gòu)成正當防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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