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警方進一步回應水果撈糾紛案 具體事件經過是什么?近日,太原警方通報了網傳“水果撈糾紛”案件的調查處理結果,受到網友和輿論的高度關注。為有效提高案件處置透明度及依法執法公信度
現場視頻顯示,三名女子圍著一名男子不斷辱罵,有女子指著男子罵道“沒錢就不要把你家孩子放出來,窮貨,帶這個小三錄什么”,另一名黑衣服女子則稱“你把你那個小三帶出來不要讓吃”。
8月10日晚,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就此事發布通報稱,2023年8月7日20時許,該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柳巷銅鑼灣小吃街,一消費者與“水果撈”經營戶發生糾紛。接警后,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
經查,消費者常某宇因售價等問題與“水果撈”經營者劉變某及其親屬劉旭某、劉月某等3人發生爭執。常某宇父親常某明到達現場后,矛盾升級,相互辱罵,雙方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月某處以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對劉旭某、劉變某分別處以罰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處罰;對常某明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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