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男子被高拋手機盒砸中滿頭血 為什么被砸什么情況?!9月22日,陜西西安的周先生走路時,被一個高空墜落的手機貼膜殼砸中腦袋。23日,周先生告訴九派新聞,他在路上走時,突然感覺頭被砸中,當時大腦空白了幾秒,本想著算了,結果一摸頭,手上全是血,于是報警。
周先生說,“當時醫生說傷口不大,我就沒有繼續檢查,因為檢查的話還要自己承擔費用。”其稱,警察表示,拋下的物件不是榔頭、錘子等重物,這屬于民事案件,建議其去法院起訴。
由于流程太長,周先生選擇放棄起訴,也不需要賠償,但希望高空拋物的人可以向他道歉。其表示,他是個成年人,這次受傷不嚴重,如果以后砸到小孩子,問題就嚴重了,希望高空拋物的人提高素質,重視問題。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高空拋物既是不文明行為,也侵犯了他人生命健康權。若造成嚴重后果,從建筑物或者其他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周先生希望高空拋物人員賠禮道歉是合理合法的,民法典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高空拋物人員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向周先生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雖然高空拋物行為沒有造成嚴重的損害后果,但可以追究侵權人和物業的民事賠償責任。高空拋物、墜物事件已經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對于故意高空拋物者,根據具體情形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同時明確物業服務企業責任。
我國《民法典》也明確規定,從建筑物拋擲物品或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傷的,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可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