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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夫離世 為洗刷強奸罪名申訴44年 究竟是怎么回事?

導讀:汪康夫離世 為洗刷強奸罪名申訴44年 究竟是怎么回事?10月24日,江西吉安。80歲汪康夫離世,曾被判強奸罪入獄10年,出獄后申訴44年,曾稱“我想清清白白離開人間”。汪康夫,人生50年都活在“牢門”里。前10年,他是一個滿城風雨的“強奸犯”,被控利用教師的身份強奸少女學生兩名、猥褻少女學生10名。

2021年9月26日,汪康夫收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受理其申訴的短信。 2021年12月27日,汪康夫再次收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來的短信:您的案件正在辦理中,請耐心等待。 汪珍珍稱,父親只希望“能盡快證明自己是一個清白的人”。她擔心,父親的身體不好,可能等不到申訴結果了。 考慮到汪康夫的健康狀況不佳,代理律師王飛決定也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申訴材料,希望通過同時向最高檢和江西高院申訴兩種途徑,推進案件進展。 1月18日上午,汪康夫及汪珍珍和代理律師王飛、張曉麗進行會面,簽署了申訴材料。

汪康夫離世 為洗刷強奸罪名申訴44年 究竟是怎么回事?

汪珍珍表示,“知道律師要來,父親很激動。見到了王律師一行人,他心情好多了,精神狀態也好很多了,他對律師們很放心。” 代理律師王飛告訴新京報記者,2020年8月他的郵箱里收到了汪康夫發來的求助信,次月,他正式代理這個案子。 王飛介紹,這個案子案情本不復雜,證據也很完整,“難處就在于案發于特殊時期且時間太久遠了。但知情人大都還健在,還原案情并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對于本次向江西高院進行申訴,王飛有信心,“從2016年起,江西高院每兩年平反一個冤假錯案,這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成績,所以我對這次申訴的結果是很期待的。”

更主要的突破口是那兩個被自己“強奸”的女學生——尹福珍和洪仔妹,她們生活在距離永新縣只有30公里的萍鄉市蓮花縣。一年,汪康夫給學生洪仔妹寫了一封信,問她當年為何要控告他強奸。“其實寫這封信時我很糾結,擔心這封信落到她丈夫頭上,影響她的家庭和聲譽。不過,最后還是決定試試。” 他沒想到的是,洪仔妹很快就給他回信了,在信中向他道歉。她在回信中說:當時班上來了兩個人,問我汪老師平時有沒有在班上對我動手動腳?我回答說沒有。對方大聲呵斥說:“你不老實,班上的其他同學都交代了。”

我當時膽小害怕,又不認識她們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了個手印就走了。 學生尹福珍也在回信中說:當年我只有12歲。兩名女老師找到我,讓我交代汪老師對班上女生的不軌行為。我當時就說,沒有。我真的沒說過被你強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證。 兩名女學生如此快速回信,并力證當年沒有控訴老師強奸,這讓汪康夫非常振奮。汪康夫告訴記者,為了防止別人說他串通當事人翻供,這50年來,除了寫過一封信外,他從未聯系過兩人,也未見過面。 在2016年,記者陪同汪康夫,找到了這兩名女學生。

在蓮花縣琴亭鎮六模村,50年后,汪康夫和尹福珍,這對師生終于見面了。50年后的重逢,師生間多少有些尷尬,尹福珍很清楚老師的來意。“汪老師你好,你要好好保養啊,你看,頭發都白了。”如今也已是花甲老人的尹福珍率先開口。汪康夫囁嚅了半天,眼圈有些紅,終于還是忍不住,躲在墻角哭了。 聊著聊著,變成了兩個心臟病病友的交流,他們比照著手上的針眼,尹福貞破涕為笑。她讓老師到家里坐坐,汪康夫拒絕了,“等到我能重新做人的時候,我再去坐坐。”

汪康夫沒想到,他的申訴之路會長達40年。其中經歷了幾次由希望到失望的反復,大多時候是無望,沒人理他。 第一次希望的來臨在1980年。汪康夫向蓮花縣人民法院多次申訴后,法院組織了復查,對當年一審法官、參與“問話”的教師賀恩蓮、曹靜安等有關人員作了重新調查。 調查筆錄中,一審法官和曹靜安提到過:“當時對認定的兩個學生沒有進行檢查。”賀恩蓮談到,“談話時我們是帶有引導式的”,“我記得學生當時沒有寫過檢舉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師寫過檢舉材料。”法院最后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由駁回申訴。

第二次希望出現在1986年。在汪康夫持續申訴后,江西省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復查了此案。 汪康夫的代理律師魏方紅對澎湃新聞稱,他于2011年4月18日去吉安中院調取案卷時,看到一份曾由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吉安地區檢察院作出的聯合調查報告,該報告結論是“認定無罪,否認原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以現有證據難以認定構成強奸罪,建議撤銷原判,予以糾正。”魏方紅稱,該報告法院禁止復印,自己未能拿到復印件,就把結論摘抄給汪康夫,汪康夫把這幾行字工工整整記到了日記本上。 1987年,吉安中院駁回申訴,稱原一、二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是經過反復查證核實的,并稱汪康夫提供的兩位被害人否認原檢舉的信件是經過串通取得,不能作為證據。

汪康夫不服,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他認為,自己的強奸罪名沒有事實根據,沒有被害人的控告、筆錄、陳述,稱原卷中如有上述材料他就息訴。 1999年,江西省高院通過信訪轉辦函將本案轉給了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年的蓮花縣已經不再歸屬吉安市,被劃分到萍鄉市。次年,萍鄉中院以和1987年吉安中院相同的答復駁回申訴。 汪康夫不服,繼續向萍鄉中院申訴。2004年,萍鄉中院回復:“本院不是終審法院,無該案的管轄權。為此,本院已將你的申訴材料移送吉安中院處理。” 吉安中院回復,1987年已經給了答復,請向省高院申訴。江西省高院未就申訴回復。

汪康夫給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寫信,省人大回復:來信已轉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酌處——繞一個圈,又回到原點。 北京大學法學院,刑訴法、證據法教授陳永生詳細看過案卷材料后,認為本案在程序和取證上存在嚴重的問題,有必要再審。在他看來,本案的唯一一份證據是被害人的陳述,違反“孤證不能定案”的規則;且這份證據是在恐嚇引誘下取得的,獲取程序上嚴重違法。加之,被害人如今指出當時在威脅下被迫說明情況,這是新的證據,也顛覆了此前認定被告有罪的唯一證據。

就法院所指出的汪康夫和被害女學生的信件往來是串通行為的說法,陳永生認為,即使司法機關有這種懷疑,只能是啟動再審以后,經過審查確認,不能沒有啟動再審就直接否定掉新的證據。 他認為本案申訴已經通過中院審查,汪康夫應當向江西省高院申訴。 此前,汪康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曾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寄過七八十封申訴信,都無回復。其中,2013年10月13日寄往省高院立案庭的EMS快遞被以“原址查無此人 用戶拒收”的理由退了回來。 魏方紅律師記得,2011年4月下旬,他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遞交申訴狀,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聽說是汪康夫申訴案,說“這個人我們知道”。

最后以“時間太長,檔案材料不齊全”為理由,拒絕接受材料。 2016年7月11日,澎湃記者采訪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主管刑事立案的信訪辦范姓法官和戴姓法官。他們否認此前見過汪康夫的來信。但同時表示,若再有來信將審閱回復,并承諾會在兩周之內主動聯系汪康夫了解情況。 媒體報道讓許多人知道了汪康夫,他獲得了鄉人的同情。有人寬慰他不要再告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但汪康夫不這么想。“專門以媒體斷定一個事情的真假,那就不是法治社會了。法院原來怎么處理我,現在就應該怎么恢復我。” 在接受采訪的那一年,他74歲,且患有心臟病。 去年,他在親戚的勸說下備好了和妻子的棺木。 “我只希望能清清白白地離開人間。如果我死了,就讓兒孫繼續替我告下去。”

如今,這件事情已經漸漸變得沒有熱度,也掀不起半點水花。他還能得到清白嗎? 1966年,剛剛24歲的汪康夫是江西省蓮花縣清水小學的一名深受孩子喜愛的老師,周圍的同事都評價他在教學上無話可說,認真負責,細致耐心。但一場突如其來的災禍卻找了上來。 5月16號的晚上,汪康夫正在宿舍批改作業,突然社教工作組組長帶著幾名公安闖了進來,帶走了他。站在法庭上,他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強奸罪,然而卻有三種截然不同的版本。社教工作組調查認定他強奸九人,猥褻十人,公安機關認定他強奸12名女學生,猥褻七人,蓮花縣人民法院判定他強奸兩名女學生,猥褻十人。

汪康夫想不明白,一沒有被害人的證言,二沒有醫院的檢查鑒定,怎么就斷定是強奸呢?調查組表示,他們擁有充分的證據,并說有女學生的證詞,作案細節描述以及女學生的簽名。 最終法院判決為汪康夫強奸兩名女學生,猥褻十名女學生,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從此,他一生都被籠罩在強奸犯的罪名之下。在監獄里,他仍然堅持上訴,然而沒有人聽到他無數次喊冤的聲音。他說,我的人生在24歲時就死掉了。 到了1975年,由于表現良好,汪康夫獲批減刑一年,提前出獄。出獄之后的他,從受人尊敬的老師一下子變成了飽受詬病的強奸犯。他遭受了無數的謾罵和歧視。

因為自己強奸犯的身份,家人也跟著受到了牽連。他在日記里寫他們都春風得意,而我恨,恨我無愧于社會,卻被社會所不容。 他決定找尋真相,于是寫信聯系當時的女學生,了解整個事件的緣由。 對方卻錯愕地回答:“接到您的來信,看過以后感到非常震驚,這根本就沒有的事,太冤枉了,” 我可以到法院去作證。隨后,她滿懷信心地將兩封信遞交到法院,但法院的回復卻是,這是串供。 汪康夫不甘心,依舊堅持申訴,1978年,汪康夫開始了自己的申訴之路。那時國家開始平反冤假錯案,這是他洗清冤屈的機會,他信心滿滿遞了申訴信。

汪康夫第一次看到希望是在1980年,多次提交申訴后,蓮花縣法院決定復查案件,對案件法官和有關人員重做調查,意外的是,法院以“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由駁回了他的申訴。 盡管有涉案當事人的出面作證,隨后的36年,法院還是以各式各樣的理由駁回了申訴。 汪康夫寫過幾百封申訴信,還為此聘請過6位律師,但沒有人爭取到立案這一步。 從蓮花縣法院到吉安中院,再到江西省高院、最高法院、檢察院,申訴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 后來律師們漸漸沒了回應,汪康夫對申訴也不抱太大希望,但他依然會堅持寫信。

2016年,案件出現了轉機,汪康夫第二次看到了希望。 多家媒體對汪康夫案件跟蹤報導,案件浮出水面,網友們高聲呼吁,有當年的學生知曉此事,為了防止以串供的理由拒絕受審,他們單獨為老師奔走,去尋訪當年涉案的女學生,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聯系到之外,其余十人均否認被強奸或猥褻。但最終還是不了了之。 2020年7月,江西省檢察院終止案件審查。 汪康夫打電話去問,得到的回答竟是:“管案卷的人得了眼疾,請假看病了,他們打不開保險柜。等調閱到原案案卷材料時,即行恢復審查。” 再等等,再等等,總是再等等。請問還要等多久?一個八旬老人,還能等多久? 人們總是寬慰汪康夫不要再告了,不要再繼續申訴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 但汪康夫不這么想,這是一個莫須有的罪名,一個本就無罪的人卻要用一輩子去自證清白,苦苦等待了56年! 他需要的是法律一紙公平的判決,一身清白地離開人世!

沒人能知道這一路汪康夫經歷了怎樣的痛苦和煎熬。漫長的申訴,妻子周三英一直支持著他,幾十年的申訴路,他是汪康夫最堅定的守護者,因為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她說,沒有就是沒有,就要堅持到底。 如今汪康夫已經80歲了,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離開人世之前能得到清白,人死了,再還我就沒什么意義了 我無愧于社會,卻被shehui所不容,我沒有任何愧對社會,特別是學生的地方。十年徒刑,罪不在我,這就是我一生的總結。 沉冤昭雪終有時,要留清白在人間。正義已經遲到了,但希望他不會缺席。只是我們不知道,遲到的正義對于汪康夫來說,他究竟還要再等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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