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男子家暴虐待懷孕妻子獲刑兩年 事件始末是什么?4月3日,特克斯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阿某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妻子長期以辱罵、毆打、折磨等方式,從肉體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
2021年4月至9月期間,阿某多次以辱罵、扇耳光、掌嘴等方式對努某實施虐待,造成努某左耳失聰、身體受傷,經鑒定,兩處傷情均為輕傷二級。
2021年10月,因虐待家庭成員,阿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五日,但其毫無悔改之意,2022年期間又多次對努某進行家暴、侮辱,努某不堪其辱向村委會反映后,隔天再次遭到了毆打辱罵,不敢再次求助。村委會及當地婦聯組織了解情況后,逐級向上反映。
今年1月19日,特克斯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故意傷害罪,依法對阿某提起公訴。
4月3日,特克斯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阿某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妻子長期以辱罵、毆打、折磨等方式,從肉體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構成虐待罪。
雖然被告人阿某自愿認罪認罰,但其虐待妻子的行為惡劣且系累犯,對其不予從寬處理。
綜上,法院對被告人阿某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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