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男子再婚后為降撫養費起訴5歲兒子 始料未及真相簡直令人震驚!經了解,小尹的父親與其母親就職于同一國有控股單位,小尹母親每月收入3000-4000元,而尹父收入穩定,未受疫情影響,且小尹的學費、醫療、生活費等實際開支遠遠高于每月4000元。
無奈之下,今年4月21日,小尹母親對尹父起訴小尹要求降低撫養費的案件申請法律援助。
經了解,小尹的父親與其母親就職于同一國有控股單位,小尹母親每月收入3000-4000元,而尹父收入穩定,未受疫情影響,且小尹的學費、醫療、生活費等實際開支遠遠高于每月4000元。
此外,據小尹母親透露,兩人離婚后,尹父很少來看望小尹,有時撫養費還一拖再拖,甚至有一次尹母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5月12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法援律師就尹父的訴訟請求,提出了答辯意見。第一,本案撫養費金額是法院調解書確定,根據調解書記載尹母在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方面進行了較大的讓步,該離婚案件對身份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進行綜合性的處理,現尹父提出單獨要減少撫養費,違背了誠信原則,也勢必會加重尹母的負擔。第二,尹父未提出其收入減少的證據,其就職于國企,收入穩定。第三,根據尹母提出的證據,可以有效證明小尹每月學費、醫療費、生活費等實際綜合支出高于4000元。第四,尹父提出其再婚,但是其孩子并未出生,且再婚再孕是主觀選擇非客觀原因,不能因為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加重尹母的負擔,降低小尹成長的生活質量。
8月16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駁回尹父要求降低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此案件一發布,引起不少網友討論。不少網友都在為小尹抱不平。
“孩子這輩子第一次被告竟然是自己的父親”
甚至有網友表示:“這樣的父親,老了可以不養他嗎?”
“就這還能二婚呢”
“沒錢養孩子有錢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