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舉報拍黃瓜父子買人民幣花束后投訴 到底是什么情況?7月11日,一對父子在湖南株洲一家花店購買9999元“人民幣花束”,隔天投訴至中國人民銀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要求處罰。
就“人民幣花束”事件而言,花店固然違法,但系初次違法,未造成后果,情節輕微。而在主觀上,花店這么做,更多恐怕是出于對有關人民幣法規的無知,而非“有意冒犯”。
對花店首違免罰契合了立法初衷,而它和之前多起“首違免罰”案例一樣備受輿論好評,還有一個因素,就是疫情之后經濟恢復的大背景。包括法治環境在內的各個方面,為市場主體恢復、發展創造一個相對寬松的環境,這即是當地所稱的“保護市場主體與規范并行”。
事實上,除了行政執法,立法也不斷根據社會現實做出調整。7月1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其中對“拍黃瓜”“泡茶”等簡單食品制售行為,作出了簡化許可的規定,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
這顯然是對近年多次產生巨大爭議的“拍黃瓜”事件,作出的積極回應,套在相關經營者頭上的“金箍”從此被摘下。
行政處罰法施行兩年,首違免罰取得不錯的執法效果,市場主體得到更好呵護,經濟活力進一步顯現,法律自然就會得到公眾發自內心的遵從。
下一篇:最后一頁